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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口企业迎来一大利好 |
来源:河北经济日报 时间:2012/6/15 14:46:21 浏览:1613次 |
根据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和银监会(以下简称六部委)联合审核下发的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重点监管企业名单,自6月12日起,我省所有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可依法开展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 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有关人士介绍,在目前出口增长相对放缓的情况下,国家放开出口贸易人民币结算对我省出口企业是一大利好,能有效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和汇兑成本,提高出口企业经营效益。 自2011年8月22日我省正式开办跨境人民币业务以来,出口项下跨境人民币业务一直没有放开,根据政策要求只能开办进口项下、服务贸易项下、其他经常项下以及部分资本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我省企业对使用人民币进行国际结算态度积极。截至5月31日,全省已累计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73.76亿元,11家商业银行的59家分支机构开办业务,惠及企业604 家。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是指经国家允许,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使用人民币进行对外贸易的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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