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农民购机需求和农业生产需要,中央财政安排我省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000万元,近日将下发到各市县和省农垦总局。
据了解,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各市县和海南农垦系统第一批补贴资金不足和下半年农业机械化生产急需、农民要求迫切的农机购置需求。各市县、省农垦总局在安排使用补贴资金时,应当统筹兼顾各类农机购置需求,重点补贴提高瓜果菜等主要农作物生产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的田间作业机械以及喷滴灌节水设备。补贴对象为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取得当地工商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补贴产品范围、补贴资金标准、最高补贴限额、申报程序、补贴资金管理等按照省农业厅、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执行。
据悉,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期限截至11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