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淘汰落后产能节能量达到200万吨标准煤
□2013年底前,实现“县县通”天然气,省级及以上产业集聚区通天然气
□严格控制西部地区高耗能产业发展,对高耗能项目不予审批
□到2015年,公交系统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将超过90%
□每年人工造林16万亩、封山育林200万亩,全面提高森林固碳能力
□到2015年,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
□将正定新区建设成为低碳示范新区
□启动石家庄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工作
我市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目标:
到2015年,力争万元GDP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37%,万元GDP能耗比2005年下降3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5%,森林覆盖率达到32%;
到2018年,万元GDP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45%,万元GDP能耗比2005年下降43%,森林覆盖率达到33.9%;
到2020年,万元GDP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50%,万元GDP能耗比2005年下降4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7%,森林覆盖率达到35%。
我市制定“十二五”低碳城市试点工作要点
八项措施瞄准低碳城市建设
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去年11月,我市被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为全国第二批低碳试点城市。根据试点工作目标规定,相较2005年,到2020年我市万元GDP二氧化碳排放量将下降50%,万元GDP能耗下降45%。为确保实现试点工作目标,近日,我市根据《石家庄市低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十二五”期间低碳试点工作要点。
构建低碳产业体系
重点培育生物医药、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2015年,生物产业工业增加值达到485亿元,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工业增加值达到67亿元,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工业增加值达到90亿元,新能源产业工业增加值达到9亿元,新材料产业工业增加值达到100亿元。
改造提升传统高碳产业,优化产业内部结构,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加快企业节能减排技术更新步伐,通过对冶金行业实施高炉煤气回收再利用、电力行业实施汽轮机改造及改进热力管道和设备疏水系统等措施,推动工业节能降耗减碳,力争重点用能单位“十二五”期间节约能源200万吨标准煤以上。
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适当提高淘汰落后产能标准,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鼓励引导各地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装备和产品,为发展先进产能腾出空间和容量。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地方,实行建设项目区域限批;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出口。“十二五”期间,淘汰落后产能节能量达到200万吨标准煤。
重点发展以现代物流、现代商贸、金融房产为支柱,文化创意、商务服务、信息服务为先导,基础服务为支撑,服务业产业聚集区和产业链为主要载体的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形成中部地区以高端服务业为主体、东部地区以生产服务业为主体、西部地区以旅游休闲为主体的三大区域发展格局,培育一批全国知名的服务业龙头企业。到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占 GDP的比重达到44.5%。
加速能源结构调整
降低煤炭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对既有燃煤锅炉实施“煤改气”、“煤改电”,6月底前,全部拆除城区内155台燃煤锅炉;严格限制新建燃煤项目审批,对市区燃煤大户实施搬迁改造,5年内对城区内18家燃煤大户实施搬迁改造,全部进入产业园区或聚集区;对现有燃煤电厂开展节能技改,实施“上大压小”,发展热电联产,采用高效、洁净发电技术,改造在运火电机组,降低损耗,提高发电效率;扩大洁净能源使用范围,2013年底前实现“县县通”天然气,省级及以上产业集聚区通天然气,有效减少煤炭消耗,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十二五” 期间实现单位GDP能耗降低18%,到2015年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60%以上。
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积极推进太阳能、地热能在建筑领域的规模化应用,在农村地区普及应用太阳能和生物质能。推进新乐市、元氏县、无极县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根据自身条件,大力发展水电和风力发电。到201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的消费比重达到5%。
加强排放目标管理
根据我市二氧化碳排放量西高东低的区域特征,实行区域控制。对于西部地区,严格控制高耗能产业发展,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对高耗能项目不予审批;坚决淘汰落后产能,限期关停高耗能工业企业;鼓励发展低碳型产业,通过政策税收优惠,积极招引低碳企业入驻。对于中部地区,加快发展战略新兴产业,提高服务业比重,限制高排放企业发展。对于东部地区,适度放宽碳排放配额,在保证全市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目标动态平衡的基础上扶持工业企业发展。对六大高耗能行业企业实行总量控制,建立重点企业碳排放量监测制度,对于超限排放企业实施限产、限电等措施。
创新低碳生活模式
推进节能低碳建筑。严格建筑节能管理,启动实施绿色建筑行动,推广建筑节能低碳技术,在农村新民居建设中执行建筑节能标准,鼓励建设绿色建筑,2015年,城镇太阳能建筑一体化、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规模化应用比例达到38%以上,在市区建成3个以上、每个县级市建成1个以上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加快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步伐,5年改造完成建筑面积800万平方米。完善公共机构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和能耗定额管理制度,加强公共机构能耗监测平台和节能监管体系建设,5年完成国家机关办公建筑节能改造20万平方米。
完善低碳交通体系。稳步增加全市公共交通路线数量,提高公交线网密度和站点覆盖率,完善交通服务基础设施,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担比例。加快快速路交通工程建设,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优化道路等级配置网络,建立以步行、自行车、电动车为主的低碳慢行交通系统。推广应用充电式混合动力、纯电动、燃料电池、液化天然气等新能源汽车,并配套建设快速充电站、蓄能电池更换站、LNG加注站以及停车设施充电系统等设施。到2015年,公交系统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占到90%以上。
多方式、多渠道进行宣传引导,强化低碳消费意识,改变人们生活理念,为形成低碳消费模式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推进低碳新区建设
努力把正定新区建设成为低碳示范新区。在产业布局方面,突出发展总部经济、商务会展、金融服务、文化创意、科技服务、服务外包等高端服务业,兼顾发展信息网络等高端制造业,设置限制非高端产业入区的门槛,加强新区产业原料链、产品链、技术链和废弃物综合链建设,加强设施共用、资源共享和要素流动体系建设,促进企业的集中成组布局;在城市建设方面,从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各个环节体现低碳,大力发展节能环保型住宅,充分利用太阳能和地热等可再生能源,推广中水回用、雨水收集利用、建筑节能等新技术,在市政元素中最大限度地体现低碳。
打造生态碳汇体系
依托万树进村、太行山绿化、退耕还林、百万亩封山育林、滹沱河百里长廊绿化以及自然保护区和森林旅游区生态恢复等工程,形成规模化林业抚育、保护、管理体系,每年人工造林16万亩、封山育林200万亩,全面提高森林固碳能力。按照生态园林城市的标准,重点推进城区公园建设、绿地养护、主干道绿化景观建设与升级改造、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小区创建等项目建设,增加公共绿地覆盖率,提高城市园林碳汇水平。继续深入推进滹沱河综合整治、洨河综合整治等生态工程建设,显著增加绿地面积和湿地面积,完善城市碳汇功能。发挥循环农业、有机农业、休闲观光农业以及农田土地整理工程等在减少农作物的碳排放量方面的优势,改善农田生态环境,增加农田中有机碳含量,提高土壤固碳水平,培育农业碳汇功能。
提高垃圾资源化利用
到2015年,新建垃圾转运站30座,提高生活垃圾回收率。重点对城郊接合部、国省道周边、市区高速公路沿线周边积存垃圾进行清理。大力整治露天炭火烧烤,确保规范经营。加快生活垃圾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到2015年,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推广农牧结合和生态养殖模式,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到2015年,全市80%以上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畜禽粪污实现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构建低碳支撑体系
启动石家庄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工作,明确主要碳排放源,确定全市重点高碳排放行业和企业,建立涵盖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加快建立低碳咨询服务机构,成立低碳发展专家委员会,建立起低碳咨询服务专家库,为低碳城市建设提供技术指导和智力支持;注重低碳技术人才的培养,成立低碳经济研究所,设立重点实验室及工程中心,为开展低碳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推广搭建技术平台和交流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