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对标全覆盖
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鼓励工业企业深化对标行动的意见》通过系列奖惩政策,引导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争创国际(或国内)行业“第一唯一”,争创对标示范企业,以对标助力工业转型升级。
《意见》要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内全部开展对标行动。力争通过3-5年对标,全市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达到1.5%,发明专利授权量年均增长14%,新产品产值率每年递增1个百分点,技术改造投资力争年增长30%,培育一批在国内乃至国际上具有较强影响力的知名品牌,使全市工业企业的技术创新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得到大幅跃升。全市争创国内外标杆指标量力争年均增长30%以上。
年度工业政策支持资金30%用于支持对标
为推动对标行动,我市将在年度工业政策支持资金中,拿出不低于30%的资金用于支持对标。重点支持的企业按以下顺序安排:市对标示范企业、市“跨五超百冲千”工程企业、创行业“第一唯一”企业、创标杆指标企业;重点支持的类别是创新研发类、品牌创建类、节能减排类、清洁生产类、安全生产类、技术改造类等;重点支持的行业是高端装备制造业、信息产业(含软件、集成服务业)等。
我市将建立主导行业对标网,及时更新、动态调整行业标杆指标数据,实现科学、在线、实时对标。2014年底前完成2个主导行业试点,五年内覆盖7大主导行业全部规模以上企业。
对企业通过对标取得显著成效的,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政策中,关于研发投入、品牌创建、研发机构、新产品开发等条款优先支持。
对未制定对标方案,对标行动开展不积极,未取得实质性效果的工业企业,申报支持政策时,市对标办将提出否决意见。
对标示范企业要达到四条标准
我市鼓励企业争创对标示范企业。对标示范企业要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对标,建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确定跟进和赶超的路线图、时间表等;要形成独具特色的对标模式;对企业发展的贡献率大,社会认可度高;经济效益显著,增速超全市平均水平。
我市将组成专家组,按照创新研发、工艺技术改造、经营管理、节能减排、岗位全员对标、品牌创建、两化融合、清洁生产、创建和谐劳动关系、贯标制标10个类别进行评选。
对标示范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市级支持工业企业加速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优先享受市支持工业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各级对标奖励资金和专项资金给予优先支持;新增项目符合条件的优先列为市重点项目,用地指标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内优先安排、重点保障,地价可按国家规定的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执行;在生产要素供应、重点项目申报、上级政策争取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