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再制造产业“以旧换再”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力争通过建立严格的再制造质量保证体系,规范再制造企业行为,提高社会对再制造产品的认知度,鼓励消费者直接参与并推动再制造产业化发展,培育健康良好的再制造市场。
《通知》指出,先从少数试点企业及个别再制造产品开展,并视实施情况逐步扩大试点范围。2013年,暂以汽车发动机、变速箱等再制造产品为对象。《通知》对推广企业、产品及旧件回收提出了严格的条件,并对“以旧换再”试点企业的确定、试点企业再制造产品的销售、再制造产品推广数据的审核、“以旧换再”补贴资金的拨付、“以旧换再”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控等推广方式提出了要求。对符合“以旧换再”推广条件的再制造产品,中央财政将按照其推广置换价格(再制造产品价格与旧件回收价格的差价)的一定比例,通过试点企业对“以旧换再”再制造产品购买者给予一次性补贴。
我市具有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等企业约50家,目前,丽源除尘设备有限公司、金刚集团公司“以旧换再”项目已启动,我委将积极帮助其争取全国“以旧换再”试点企业,同时积极引导其他相关企业,谋划建设项目,促进我市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