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对标办获悉,经市政府批准,格力电器(石家庄)有限公司等39家工业企业被认定为石家庄市第二批工业企业对标示范企业。至此,我市对标示范企业总数达到86家,成为带动工业“转型升级、跨越赶超”、工业强市战略的重要载体和骨干力量。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工业转型升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拓展企业对标行动,推进我市工业企业的转型升级,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工业企业深化对标行动的意见》、《石家庄市创建对标行动示范企业暂行办法》和《石家庄市工业企业对标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推荐第二批对标示范企业的通知》文件要求,市对标办组织评审了石家庄市第二批工业企业对标示范企业。经企业申报、基层推荐、专家评审、领导小组审议、公开公示、市政府批准等程序,格力电器(石家庄)有限公司、河北四方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东旭集团、石家庄安瑞科气体机械有限公司、河北兴柏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等39家工业企业被认定为我市第二批工业企业对标行动示范企业,目前,我市工业企业对标行动示范企业总数达到了86家(不含辛集市)。市工业企业对标行动领导小组专门印发通知,公布了第二批示范企业名单。
市工业企业对标行动领导小组要求示范企业在现有发展基础上,进一步在经营管理、创新研发、技术改造、节能减排、品牌创建、安全生产、两化融合等方面深化对标,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成为带动工业“转型升级、跨越赶超”、工业强市战略的重要载体和骨干力量。
同时,市工业企业对标行动领导小组要求各县(市)区及各有关部门要落实《石家庄市创建对标行动示范企业暂行办法》有关扶持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市级鼓励工业企业加速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优先享受市促进工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新增项目符合条件的优先列为市重点项目,用地指标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内优先安排、重点保障;金融机构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在煤炭供应、电力调度、油品调用、天然气供应、运输计划等方面优先保障。
据悉,我市将对标示范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除撤销称号外,暂停其所在县(市)区下一年度的申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