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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工作会议召开 |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间:2012/3/2 18:26:51 浏览:1475次 |
为了更好贯彻国务院关于装备制造业振兴规划的有关决定,推动落实《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09]55号)文件精神,促使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顺利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务司于2月28日在北京召开了2012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工作会议。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司、电子司,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能源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相关中央企业、部属相关事业单位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此次会议主题是:总结2011年落实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工作情况,进一步规范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申报工作,提高免税审核工作质量和效率;讲解说明2012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装备和产品目录、进口关键零部件和原材料清单调整情况;布置安排2012年落实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各项具体工作。 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自2009年实施以来,政策内容得到持续补充和优化、享受优惠政策的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政策实施的组织工作日益完善。2011年共有231家装备整机制造企业享受了进口免税,为推动我国装备制造业自主创新,全面振兴我国的装备制造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务司副司长马向晖、装备工业司副司长李东出席会议。马向晖总结了2009年以来关于落实重大技术装备税收政策的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了审核工作的主要经验及存在的问题;对于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工作表现给予了肯定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李东就装备制造业发展状况、面临的形势、“十二五”发展规划以及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等有关情况作了讲话。 财政部关税司、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国家能源局能源节约与科技装备司有关同志出席会议,并就企业关心的一些具体问题进行了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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