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按照《石家庄市燃煤锅炉治理专项实施方案》目标要求,目前,我市已完成2017年燃煤锅炉淘汰任务,共淘汰燃煤锅炉5385台,7185.86蒸吨。
淘汰燃煤小锅炉是我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重点。今年以来,我市按照分类分批、有序推进,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合力攻坚、集中治理的总体原则,强力推进全市燃煤锅炉淘汰和提标改造,降低污染排放。
按照原定任务,今年我市将淘汰全市行政区域内的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以及市区建成区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4294台。截至7月底,已完成上述任务。在此基础上,我市继续扩大范围深入排查,又查出锅炉大灶和经营性小锅炉等燃煤锅炉1091台。到9月中旬,新增的淘汰任务也全部完成。
淘汰工作中,市环保局积极督导各县(市、区)政府,按照确定的名单、方式和时限,逐台抓好落实,按时完成淘汰目标任务;建立淘汰锅炉月度调度、通报制度,将燃煤锅炉治理纳入县(市、区)市大气污染考核体系。
各县(市、区)按照《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建立目标清单和管理台账,实行“网格化”管理,不断加大推进力度。同时,在完成原有目标任务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排查,扩大排查范围,新增淘汰任务,确保淘汰到位。
为保障淘汰工作顺利进行,我市持续加快集中供热设施建设,对集中供热不能覆盖的,大力推进分散供热燃煤锅炉实施“气代煤”“电代煤”或其他清洁能源替代;在农村地区,组织开展洁净燃料使用和配套炉具推广,鼓励引导居民使用洁净燃料。
今年淘汰任务完成后,我市即开展了燃煤锅炉淘汰专项执法检查行动,要求进一步加大燃煤锅炉的排查力度。同时,要求各县(市、区)建立健全燃煤锅炉的“底数清单、淘汰清单、淘汰台账”。目前,清单已建立完成,淘汰台账的验收工作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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