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制定大气污染治理3年作战计划
确保空气质量“年年有变化,三年大见效”
从省政府新闻办1月5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我省将继续坚持源头防治、全民共治,科学制定大气污染治理3年作战计划,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全力推进重点城市“保底线、退后十”集中攻坚,确保空气质量“年年有变化,三年大见效”,力争石家庄、衡水、唐山率先退出全国空气质量排名后十位城市。
今年,我省将大力推进重点行业去产能。压减钢铁产能600万吨、力争800万吨,淘汰落后火电产能50万千瓦,压减煤炭产能1062万吨、退出煤矿19处,压减水泥产能110万吨、平板玻璃500万重量箱、焦炭500万吨。推进散煤治理,稳步推进电代煤气代煤,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锅炉,坚决取缔劣质散煤。
开展工业企业全面达标排放行动。对钢铁、焦化等重点行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实施燃煤电厂深度治理,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全面达标治理,加快城市主城区重污染企业搬迁,彻底整治“散乱污”企业。
实施车船油路专项整治。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和老旧机动车淘汰;推动船舶港区岸电建设和使用;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重型柴油车管控力度。开展扬尘专项整治,加强工业料堆、矿山扬尘管控,实施城市道路精细化管理和水洗机扫,严格落实秸秆、垃圾禁烧责任制。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加强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科学实施5000多家重点企业错峰生产和错峰运输指导计划。
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大数据监管指挥平台,健全省、市、县、乡、企业五级监测体系,推进乡镇及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空气质量监测全覆盖和环保所建设全覆盖,实施大气污染治理每月通报排名和考核奖惩制度。
强化督察执法监管。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建立问题整改、案件查办、企业处罚、追责问责四个清单。健全省市县乡村网格化监管体系,开展环境执法专项行动,狠抓大案要案查办,曝光典型案例。深入开展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开展新一轮省级环保督察,对环境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开展解剖式专项督察。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监测数据质量保障责任体系。严格考核问责,健全公开约谈、考核和问责机制,对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恶化、不认真履职尽责的严肃追责问责。全面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引导公众积极践行低碳环保理念和绿色生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