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接收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可享社保补贴
11月1日起至20日止,当地人社部门将集中受理
中小企业接收择业期内申请就业失业登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不仅能获得一次性就业补助,还能享受政府提供的社保补贴。昨日,记者从石家庄市人社局获悉,为加快中小企业社保补贴发放工作,从11月1日起至11月20日止,当地人社部门将集中受理辖区内中小企业社保补贴和大型企业(含民办学校、民办医院)一次性就业补助。
据悉,按照相关规定,中小企业接收择业期内生源2011、2012届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二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向人社部门申领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企业应负担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补贴期限为一年。
大型企业(民办学校和民办医院)接收择业期内生源2011、2012届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二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向人社部门申领一次性就业补助,标准为每接收一名毕业生一次性补助1000元。
“目前,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资金即将进入一个领取高峰期,但经办机构出具社保凭单在时间上滞后,影响了资金拨付进度,这一问题亟待解决。”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经过认真讨论研究,为加快中小企业社保补贴发放工作,各社保经办单位就调整社保凭单出具时间等有关事项达成了一致意见,即从11月份起,各社保经办单位要在受理接收2011、2012年申请就业失业求职登记高校毕业生的大中小型企业打印凭单工作上进一步采取措施、提高效率,具体来讲就是:在窗口上张贴标识,在服务上明确专人,在流程上优先处理,使企业打印社保凭单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确保企业及时享受到社保补贴。
同时,为方便企业申领补贴资金,除每季度首月(1、4、7、10月份)工作日正常受理外,从11月1日起至11月20日止,当地人社部门将集中受理辖区内中小企业社保补贴和大型企业(含民办学校、民办医院)一次性就业补助。 相关负责人特别提醒,中小企业和大型企业(民办学校和民办医院)需提交如下材料向企业所在地县(市)区人社部门申领:中小企业填写《中小企业社保补贴审核表(一)(二)》,大型企业(民办学校和民办医院)填写《大型企业或重点建设项目(民办学校和民办医院)一次性就业补助审核表(一)(二)》(登录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jzrs.gov.cn下载)一式三份;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企业为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费凭单(各经办机构有专门窗口负责打印企业社保缴费凭单);毕业生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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