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2年度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推进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市政府决定对为发展我市科技事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人员和组织给予奖励。
依据《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经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审议,石家庄市科技局核准,市政府批准,授予“节水冬小麦新品种石家庄8号选育与应用”等2项科技成果为石家庄市科学技术特别奖;授予“比阿培南原料和制剂”等80项科技成果为石家庄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授予河北科技大学等10家单位为石家庄市科学技术进步组织奖。
希望获奖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成绩。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要向获奖单位和个人学习,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弘扬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精神,以科教兴市为己任,坚持科学技术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服务,切实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大科技成果转化运用力度,为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加快转型升级、跨越赶超,建设幸福石家庄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2年度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及奖励等级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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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17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12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