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7月15日消息 ,为规范和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国务院日前下发《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意见》分别从充分认识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性、总体要求、积极开拓光伏应用市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规范产业发展秩序、完善并网管理和服务、完善支持政策、加强组织领导方面,对规范和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
《意见》提出把扩大国内市场、提高技术水平、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作为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出路和基本立足点,建立适应国内市场的光伏产品生产、销售和服务体系,形成有利于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法规、政策、标准体系和市场环境。《意见》指出,2013—2015年,年均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000万千瓦左右,到2015年总装机容量达到3500万千瓦以上。加快企业兼并重组,淘汰产品质量差、技术落后的生产企业,培育一批具有较强技术研发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提高多晶硅等原材料自给能力和光伏电池制造技术水平,显著降低光伏发电成本,提高光伏产业竞争力。保持光伏产品在国际市场的合理份额,对外贸易和投融资合作取得新进展。
《意见》还提出大力开拓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抑制光伏产能盲目扩张、加强配套电网建设、完善电价和补贴政策、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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